漯河:名单公示

2024-04-23 16:00:00

漯防指〔2024〕2号

漯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漯河市防汛抗旱和主要防洪河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各县区(功能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扎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全面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按照省防指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漯河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南水北调工程、蓄滞洪区、主要防洪河道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室  电话:0395—2967110

2024年4月22日


漯河市防汛抗旱和主要防洪河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漯防指〔2024〕3号 

漯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调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各县区、功能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职责调整如下:


指挥长∶

黄  钫  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

乔彦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指挥长∶

李建仓  副市长

周  剑  副市长

王继周  副市长

吴玉培  副市长

田  锋  漯河军分区副司令员

项  丽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周俊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全忠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赵力伟  市水利局局长

郭海平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罗  静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军虎  市气象局副局长

成员: 

李玉杰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建富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局长

王  伟  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李景超  市委网信办主任

闫耀民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海东  市教育局局长

卢丽琴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宋德启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方高峰  市民政局局长

梁武宁  市财政局局长

赵  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曹家旋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赵晓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闫  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时恒才  市畜牧局局长

刘  剑  市商务局局长

李  超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宋耀生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郭东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向东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王国建  市国动办(市人防办)主任

陈四新  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局长 

李  纪  团市委书记

李忠新  市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史有来  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主任

杨跃伟  市沙澧河建设运行保障中心书记

谌炎生  漯河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

楚永强  武警漯河支队支队长

刘成利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李  宏  省淮河流域水利事务中心主任

王振奇  漯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

齐付安  省工信厅许昌无线电中心

张炜扬  漯河日报社社长

李佳宇  国网漯河供电公司总经理

王广明  漯河火车站站长

邵水涛  漯河联通公司总经理

张  旭  漯河移动公司总经理

黄  晓  漯河电信公司总经理

马德发  漯河铁塔公司总经理

陶  敏  中石化漯河分公司总经理

王本刚  中石油漯河分公司总经理


市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王继周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孙全忠兼任常务副主任;市城管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分管防汛的副局长任专职副主任。


2024年4月22日


漯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及工作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市防办宣传和舆情引导专班工作,组织全市重大水旱灾害应急新闻宣传工作,统筹灾害重大舆情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组织重大灾害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2.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负责市防办督查问效专班工作。


3.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组织动员指导志愿者,在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下,参加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4.市委网信办:加强重大水旱灾害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协助做好会商研判、舆论引导和调控管控;配合公安机关管控重大灾害的网络谣言。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5.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防汛抗旱规划编制。负责协调安排主要防洪河道整治、滞洪区安全建设、防汛通讯工程、水文测报、抗旱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6.市教育局:负责督促指导学校编制防汛应急预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防灾避险意识,及时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安全转移。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7.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工业行业领域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按照指挥部指令,做好企业停工停产工作。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8.市公安局:负责市防办安全保卫和交通管控专班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毁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以及盗窃防汛抗旱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协同交通、应急、铁路等部门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力量物资远程投运、免费快速通行保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9.市民政局:对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洪涝旱灾受灾群众开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10.市财政局: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负责筹措、管理防汛抢险救援资金。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1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御预案,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加强防灾避灾知识宣传,指导灾害发生地政府和基层群众组织及时动员转移受威胁群众。坚持规划引领,科学规划城市建设,提高城市防汛标准。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12.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防汛期间河流水质的应急监测和应急管控。协同城管部门做好汛期闸门泵站启闭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1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城市建设工程、专业化物业管理小区及其地下车库等防涝排涝措施的监督实施;指导农村受灾房屋排查改造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1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普通国省市干线公路、内河航道防洪安全及交通系统行业防汛工作。负责公共交通管制、水上交通管制,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涵修复,保证防汛道路畅通;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及重点度汛工程物资的公路、水路运输;发生大洪水时,组织协调运送抢险救灾及撤离的人员。协同公安、应急等部门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力量物资投运、免费快速通行保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15.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防汛工作,制定城市防洪排涝规划;掌握城市防汛情况;组织城市抗洪抢险工作;负责城市供水、市管路灯照明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区管路灯照明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市管排水网络的疏通,提排泵站的养护,大排水出口的清障工作;指导各区做好区管排水管网的疏通,提排泵站的养护,大排水出口的清障工作;监督检查城市防汛设施的安全运行、行洪障碍清除和城区排涝工作;遇大雨时,及时把城区内积水严重地段及处理情况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指导各县区(功能区)做好城区排水防涝抢险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16.市水利局:负责河道防汛工作。负责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编制管辖范围内重要防洪工程防御洪水方案(含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拟定主要防洪河道、滞洪区、重点水闸及橡胶坝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保证任务。督导河道在建工程度汛方案的审批,并报市防办备案。会同漯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承担水情旱情汛情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抗御旱灾的水源调度、应急水量调度、水旱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等,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河道、滞洪区、水电站、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开展汛期巡查,及时采取抢护措施并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会同市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单位在预报发生大洪水或突发险情时开展防洪会商;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部署,协助市应急管理局开展险情处置。组织实施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负责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指导全市水利物资储备与管理,指导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


17.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田排涝和农村防汛工作;负责指导农村积水的抽排工作,指导乡镇、农村群众居住区排涝清淤工作;负责农作物洪涝、干旱等灾情信息调度;组织农作物抗灾救灾及灾后生产恢复相关技术指导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18.市商务局:负责指导组织大型商超、宾馆酒店(不含星级、民宿)行业做好防汛工作,根据指挥部指令,做好地下商超的停业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19.市畜牧局:做好牲畜安全饮水工作和死亡牲畜的消杀防疫工作,指导灾害发生地政府及部门组织农村洪水淹亡畜禽打捞工作,做好行业防汛工作。


20.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指导文化和旅游景点的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编制,指导涉水旅游景区建立抢险队伍,汛期根据天气情况合理配置旅游线路。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21.市卫健委:负责市防办医疗卫生防疫专班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救援医疗保障,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2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专家技术服务专班、应急救援救灾专班、防汛物资保障专班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防汛抗旱工作。负责编制市级防汛抗旱工作方案、预案,指导各县区(功能区)、各部门编制专项方案、预案。组织协调重大、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县区(功能区)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调运抢险救援物资、转移安置受洪水威胁人员、救援被围困人员。负责水旱灾害调查统计评估和灾后救助,统一发布灾情。督促、指导和协调汛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2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灾区市场监管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24.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实施市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配合做好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物资储备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25.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负责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工作的大数据支撑,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提供防汛公共和专业数据资源,并依托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


26.共青团漯河市委:负责动员、组织共青团员和青年,组建防汛应急青年志愿服务队、防汛青年突击队,在属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下,积极参加防汛抗旱工作。


27.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指导督导各县区(经开区、示范区)国动(人防)主管部门做好人防工程防汛排涝工作;利用人防指挥通信设施做好应急支援工作。


28.市机关事务中心:做好市防办集中办公人员办公和生活保障工作。抗洪抢险时,负责市防指领导用车和越野吉普车的调度。负责防汛工作专班集中办公时的办公生活保障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29.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负责防汛抗旱机械设备调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30.市沙澧河建设运行保障中心:负责沙澧河开发河段的堤岸防护,确保行洪畅通和防洪安全;保证防汛车辆通行。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31.漯河军分区战备建设处:负责组织指挥民兵、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救援和抗旱减灾行动;负责指导组织民兵开展防汛抢险技能训练;协调办理兵力调动和军用航空器使用相关事宜。


32.武警漯河支队:根据汛情、旱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任务。


33.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市防办应急救援救灾专班工作。负责全市防汛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应急救援工作。


34.市气象局:负责市防办气象服务保障专班工作。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为防汛决策提供信息支撑;发布全市雨情,统筹规划并指导监督全市气象监测预警设施建设;负责暴雨灾害气象风险预测、分析、评估;为防洪抢险和应急救援提供气象保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35.省淮河流域水利事务中心:根据上级调令,负责省级防汛物资漯河仓库的调拨;协同市应急局、市水利局搞好沙河、澧河、颍河的防汛工作;培训防汛抢险队伍,指导抗洪抢险;督导主要河道的度汛、水毁工程修复;指导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36.漯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负责提供河道雨情、水情,并做好沙河、澧河、颍河洪水预报,为防汛指挥提供决策依据。


37.省工信厅许昌无线电中心:负责防汛无线通讯的频率调配,排除干扰,确保防汛抢险通讯畅通。


38.漯河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防汛抗旱信息,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工作,正确把握宣传导向。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39.国网漯河供电公司:负责所辖电力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负责本单位防洪管理;保证防汛、抗旱、抢险、重点防洪调度工程电力供应。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所属单位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40.漯河火车站、武汉局信阳工务段、武汉局高铁工务段:负责所辖铁路、桥涵等工程设施防洪安全;优先运送防汛抢险、救援救灾、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与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应急、交通、公安等部门建立联络机制,配合同级防指做好铁路车站滞留旅客的疏散、转运。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41.漯河移动、漯河联通、漯河电信、铁塔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通信设施的检修、管理、维护、抢修,保证话路畅通,保证防汛通信需要;必要时向抢险人员提供移动通信工具;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42.中石化漯河分公司、中石油漯河分公司:负责全市防汛抗旱油料保障供给。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所属单位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统筹/周鹤琦

审读/王俊方


编辑: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