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教〔2024〕号
临颍县教育局
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
意 见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初中、小学:
根据《漯河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漯教基〔2024〕8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1.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应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等活动。学校不得以集团化办学为名变相抢挖、签约、圈占生源,或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名义“掐尖招生”;不得将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培训成绩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不得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遵守招生区域规定,严禁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坚持实施公民同招政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不得跨县区招生、超计划招生。
2.科学合理划定片区范围。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综合考虑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和分布情况、学校布局、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范围。
县直初中、小学招生片区由县教育局划分;乡镇(街道)中小学招生片区由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划分。
3.强化招生信息公开。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渠道,提前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建立高效响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和家长关心关注的问题,并面向公众公开声明。教育局、中心校、县直中小学都要设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公布,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要制定相关舆情应急处置方案,对可能出现的舆情事件,快速反应、妥善处理,维护良好的招生工作秩序。
4.规范入学报名信息采集。各学校要统一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根据招生入学工作需要,严格按照学籍信息采集表内容一次性采集学生基本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5.完善公平招生录取办法。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分别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6.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市控辍保学工作要求,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学校、家庭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加强辍学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入学保障,确保应入尽入、应保尽保,坚决防止因贫、因病或家庭变故孩子辍学。建立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健全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制度。
二、妥善保障特殊群体接受教育权利
7.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
8.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县教育局会同残联,摸清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落实“一人一案”,实施分类安置。对于具备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保障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于不能到普通学校就读的统筹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并由就读(送教)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9.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类教育优待政策,优化办理流程,统筹解决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待对象的入学问题。
三、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
10.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班额标准,严格控制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大班额较重的学校要切实完善工作措施,合理制定招生计划,确保秋季学期不再新增大班额,坚决杜绝超大班额。
11.加强招生入学学籍管理。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高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要充分发挥学籍管理系统在治理择校问题上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12.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基教、职成教、督导、安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等相关股室共同参与,加强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招生入学政策落到实处。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落实招生工作主体责任,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应急维稳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应熟知招生工作政策,出现问题有专人负责解释。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建立健全违规招生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对违规招生的公办学校,依法依纪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对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13.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引导。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及时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等相关信息,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对不实招生信息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营造“阳光招生”良好氛围。要持续宣传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指标向农村和城区薄弱初中倾斜等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措施,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引导学生就近入学。
14.明确招生岗位职责。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联合公安部门做好学生及监护人的户籍信息核查工作,联合不动产登记部门做好学生及监护人的房产信息核查工作,联合人社、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材料(劳动合同、营业执照)核查工作。各学校要把做好义务教育招生作为促进社会公平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导向,做到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具体抓,确保我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5.设立服务窗口。在招生期间,各学校都要在学校门口设立专门服务窗口或咨询台,安排专人做好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咨询、来访、申诉,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疑难问题由学校向教育局请示,杜绝出现推诿扯皮、上交矛盾等不负责任现象,把把矛盾化解在学校、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及程序
16.招生对象及要求。小学招收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各小学严禁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公办初中、小学组织报名入学前,要对招生片区内入学学生的常住住址和户口进行审验,常住户口与父母的常住户口及常住合法居住地(住宅性质)保持一致的,学校方可接收其入学。特殊情况由学校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处理。严禁公办初中、小学跨招生片区招生,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初中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教育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严禁招收小学尚未毕业的学生及学籍不在六年级的学生。
17.招生程序
(1)发布招生公告。时间为7月27日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公告招生方案、招生计划、片区范围、网上报名时间、资格审核时间、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报到时间等内容。
(2)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9日—8月2日。学生家长在此时间内通过注册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平台登录有问题可拨打所报学校电话咨询),学生只能选择招生片区内的一所学校进行网上报名,不按招生片区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网上报名时,按照要求填报学生基本信息、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户籍和房产信息等。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在网上报名、网上登记虚假信息或与现场报名提供的证件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严禁招生学校或毕业学校擅自在“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替代学生进行网上报名。禁止任何学校出现提前招生或提前收取学生费用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对相关负责人严厉追责问责。
(3)入学资格审核。时间为8月3日—8月13日。各小学、初中要对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核,特殊情况将相关材料提交公安、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核实,必要时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处理。提供虚假证件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各学校对在本校注册报名不符合学校录取条件的学生,要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并在“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驳回该生报名信息,以免影响学生到其他学校就读。
(4)发布录取结果。时间为8月15日—16日。学校将录取结果通知到学生家长。
五、县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18.招生计划和片区划分
2024年县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和片区划分见附件1。
19.报名材料
招生片区内生源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簿(学生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登记的,需提供出生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3)学区内自有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发票和契税票,无以上证明的,需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购房发票和契税票)。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无自购住房,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自购住房、三代同住的,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公租房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
(4)电费缴费凭证(含网上缴费凭证)。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需向招收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的学校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簿(学生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登记的,需提供出生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2)有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所租房东的合法房产资料(包括房东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
(3)务工人员提供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商人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和县直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要于7月28日前报县教育局509室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1.2024年临颍县县直中小学招生范围和计划
2.2024年学校招生咨询电话一览表
3.“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学生信息采集帮助手册二维码
2024年7月24日
附件1:2024年临颍县县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及计划
学校 | 招生范围 | 招生计划 |
实验小学 | ① 107国道以西---新城路以东——人民路以南——南环路以北;②京广铁路以东——新城路以西---邢樱路以南——南环以北;③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 一年级10班,450人 |
颍川新赵学校 | ①京广铁路以东——新城路以西----颍川大道以北——北环以南;②新赵行政村户籍。③观兰湖小区。 | 一年级16班,720人。 |
颍川七里学校 | ①新城路以东——经五路以西——颍川大道以北——北环以南;②七里南、七里北、四村、辛庄行政村户籍;③四季花都A区、幸福里、颍河御苑、建业桂园、润泽天玺、公园壹号小区;④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 一年级6班,270人。 |
第二实验中学 | ①学校周边社区居民;②岗张、东徐、王凤楼、贾庄行政村户籍;③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 一年级4班,180人 |
一高附属学校 | 京广铁路以东—-经五路以西——北环路以南——南环路以北。 | 七年级6班,300人 |
一高第二附属学校 | ①京广铁路以东——经五路以西——北环路以南——南环路以北;②城关街道辖区户籍居民;③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 七年级10班,500人 |
实验中学 | ①京广铁路以东——107国道以西——颍青路--人民路(107至新城路段)以南——南环路以北;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 七年级8班,400人 |
颍川新城路中学(新城初中) | ①京广铁路以东——107国道路以西---北环以南——颍青路以北;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 七年级8班,400人 |
南街学校 | ①107国道以东——湖东路以西——人民路以南——南环以北;(不含董畦村)②南街行政村户籍(含南街村荣誉村民子女等符合南街村照顾对象条件人员子女)、吴寨行政村户籍居民。 | 一年级6班,270人;七年级8班,400人 |
北街学校 | ①107国道以东——经五路以西——人民路以北——颍川大道以南;②东街、北街、北场行政村户籍;③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 一年级5班,225人;七年级8班,400人 |
颍川学校 | 招收颍川学校和颍川七里学校符合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 | 七年级20班,1000人 |
樱桃郭学校 | ①文化路以东——新城路以西——邢樱路以北——颍川大道以南(除丽都华庭、天和苑,在水一方,一品江山外);②文化路以西——京广铁路以东——黄龙渠以北——颍川大道以南;③樱桃郭行政村户籍;④顺景花园小区,恒大精英名都小区,明月城小区。 | 一年级8班,360人,七年级10班,500人 |
黄龙学校 | ①107国道以东——经五路以西--颍河路以北——颍川大道以南;②107国道以东——西关大街以西——人民路以北——颍河路以南;③新城路以东——107国道以西——颍腾路(二环路)以北--颍川大道以南;④西街行政村户籍;产业集聚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非临颍籍)子女。 | 一年级8班,360人;七年级8班,400人 |
邢庄学校 | ①107国道以西--新城路以东——人民路以北——颍腾路(二环路)以南;②邢庄行政村户籍;③丽都华庭、天和苑,在水一方,一品江山,华泰新筑小区。 | 一年级8班,360人;七年级6班,300人 |
说明:如果学生及监护人房产同时属于两所学校的招生片区范围(重叠片区),学生及监护人可选择其中一所学校进行网上报名。
附件2: 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一览表
单位 | 电话 | 单位 | 电话 |
实验中学 | 13839520179 | 巨陵镇中心校 | 13839520035 |
北街学校 | 15039571183 | 三家店镇中心校 | 13939561820 |
南街学校 | 一年级15290726305 七年级19839501323 | 瓦店镇中心校 | 13939516810 |
实验小学 | 13603470898 | 陈庄乡中心校 | 13733973058 |
第二实验中学 | 13673823378 | 大郭镇中心校 | 13949868985 |
一高附中 | 15290727626 | 皇帝庙乡中心校 | 13653956118 |
一高二附中 | 13721379320 | 杜曲镇中心校 | 13703858551 |
颍川学校 | 0395-5767215 15839532568 13569685291 | 台陈镇中心校 | 13183216887 |
颍川七里学校 | 13633959965 | 繁城镇中心校 | 18739526256 |
颍川新赵学校 | 15139510996 | 王岗镇中心校 | 13939502290 |
樱桃郭学校 | 0395-3318009 | 城关办中心校 | 13069565810 |
黄龙学校 | 一年级13839595708 七年级18137257773 | 新城办中心校 | 13783073825 |
邢庄学校 | 一年级15039594563 七年级13569671188 | 王孟镇中心校 | 13939532660 |
颍川新城路中学 (新城初中) | 17539536978 | 窝城镇中心校 | 13183207610 |
固厢乡中心校 | 13663952167 | 石桥乡中心校 | 15939529790 |
临颍县教育局咨询电话:8869007 886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