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漯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自查结果的公示
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参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2022年11月17日至12月10日,漯河市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第三方机构测评等评价方式,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自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漯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12月30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市政府食安办反馈意见建议。
电话:0395-2188016
邮箱:lhsacjb@163.com
漯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6日
漯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自查报告
漯河市位于河南省中南部,现辖临颍、舞阳两县,郾城、源汇、召陵三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三个功能区,总面积2617平方千米,总人口237.2万人。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近2万户。2021年底,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确定我市为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下,全市上下坚定“城必创、创必成”的信心,坚持“最好准备、最佳状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
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参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2022年11月17日至12月10日,漯河市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第三方机构测评等评价方式,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综合评定情况
(一)基础工作
1.落实“党政同责”。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的通知》《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细化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完善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的治理体系,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从“事后灭火”向“事前防范”转变。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每年分别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将食品安全列入对县区(功能区)政府(管委会)绩效考核、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分值比重超过3%。每年市食安办将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采取“一票否决”,各县区(功能区)政府(管委会)同步开展对镇街考核,层层压实责任。每年评选表彰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级党委将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巡察范畴。
2.高位推进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高位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成立以市委书记和市长为双组长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县区(功能区)政府(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委巡察办、市委网信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和发改、教育、科技、财政、工信、公安、农业、市场监管等42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抽调28人组建食安创建办,印发《漯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员大会。各县区(功能区)均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充分体现了高位推动、上下共创的特点。为强力推进创建工作,2022年以来,分管市领导多次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现场推进会,听取创建汇报,现场观摩点评亮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得显著效果。
3.健全工作机制。市县乡三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均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每年召开全体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各级食安委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建立了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等工作机制。创新“周交办、月讲评”机制,压实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责任,促进全市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确保中央、省、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地见效,自该机制推行以来,向县区和市直部门交办食品安全问题隐患368项,整改完成率100%。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设立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格,组建1358人的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市县两级财政每年拨付260万元专项经费,为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4.完善制度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并编制专项规划,制定下发《漯河市食品安全市建设规划(2019-2022)》《漯河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计划》,出台《漯河市政府食安委工作规则》《漯河市食品安全形势和风险联席会商制度》《漯河市食品安全隐患整治挂牌督办制度》《漯河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漯河市食品安全统计数据定期共享制度》《漯河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协调联动制度》等制度机制。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制度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
5.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推进耕地分类管理,制定了《漯河市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在“十三五”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取得的成效,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以工业污染源为重点,将土壤污染防治与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统筹部署、综合施策、整体推进。深入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和兽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基本解决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兽用抗菌药使用量持续下降,产出畜产品更加安全。落实定点屠宰制度,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活禽违规交易及宰杀行为。规划建设日处理病死畜禽15吨以上的无害化处理场。餐厨废弃物实现集中收集转运处置,资源化利用项目正在建设,预计2023年投入运行。
6.严把农产品及粮食质量安全关。健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开具合格证9535张,带证上市农畜产品4.38万吨。制定印发《漯河市超标粮食处置实施细则》,将超标粮食处置工作列入县(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开展市级储备粮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检测行动、漯河市涉粮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和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行动等多项专项行动,引导中粮面业、新汇生物、联泰食品、舞莲面粉等企业积极申报“中国好粮油”和“河南好粮油”,打造我市粮油品牌。
7.强化过程监管。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面实行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按照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每年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风险等级进行调整,并按照风险等级对应的监管频次实施监督检查。多部门联合开展春秋两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猎捕、采集、交易、运输、寄递、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全市经营单位均签订《禁止从事野生动物经营承诺书》。全面落实反食品浪费有关规定,制定《漯河市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全市餐饮店、大型酒店、景区推出“半份半价”“小份适价”“热菜拼盘”服务,顾客点餐时提醒按需取餐,离席时做免费打包服务提醒,使用公勺公筷,减少一次性塑料餐具,践行“光盘行动”。
8.严格监管执法。市场监管部门大力开展“铁拳”行动等专项整治,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8606家次,办理食品安全案件892起,罚没金额797.32万元,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移送司法机关12起。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检查农资企业和市场2279个次,立案56起,结案10起,罚没金额共计21.9万;依法查办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常规药物残留超标、非法添加等案件15起。畜牧部门开展畜牧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办理畜牧兽医执法案件24起,结案16起,罚款12.45万元。建立健全大要案提前介入、涉刑案件涉案产品认定程序、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行政拘留处罚、案件移送证据标准和程序、线索通报标准和程序等食品安全行刑衔接机制。扎实开展粮食行业打击走私“国门利剑”行动,科学防范系统性风险,坚决维护国门安全和粮食安全。
9.推动社会共治。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开展食品安全“五进”活动,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政府食安办、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食品药品新闻协会组织了26家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记者赴我市集中采访报道,共发布宣传报道27篇,其中国家级媒体9篇,省级媒体13篇,市级媒体5篇。开展“喜迎二十大 食品安全进万家”科普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居民食品安全及营养健康知识水平。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扎实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达100%。支持食品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规行约,强化自查自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配强基层维权人员,确保工作时间内接通率达90%以上,消费者投诉按时办结率达98%以上。全面使用全国12315平台接诉和处理投诉举报,健全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统一受理、分流、督办和反馈制度机制。
(二)能力建设
1.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2022年在财政收支矛盾极为突出的情况下,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预算安排925.7万元用于食品安全事务,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其中统筹安排资金61.51万元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安排262.5万元用于食品抽检,587.69万元用于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6万元用于宣传,8万元用于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为保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又争取上级专项资金361.8万元,并在市本级财政追加资金420万元,用于创建和食品安全抽检等工作。
2.加强基层装备建设。为保障基层监管机构装备配备、执法办案工作需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统筹资金960万元,完成30个市场监管所升级改造,新配32台执法车辆,新建舞阳县、源汇区2个监管指挥中心,新建7座农贸市场蔬菜农残快检室,筹资395万元配备5台多功能快检车,开展“你点我检”活动。
3.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监管力量能够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要,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比例达到75%以上,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每人每年业务培训时间不低于50课时。建立市级食药环侦情报研判专职队伍,配齐配强专业力量和装备,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4.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投资1865万元,完成国家肉制品质检中心升级改造工程,开展涵盖肉制品、粮食及其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等31类食品1104种产(商)品以及1167项参数的检验。通过CMA认证的参数2271个,食品包装产品及参数检验286项,实现了食品及食品包装产品及关键项目(参数)的全覆盖,在食品安全检验领域处于领先水平。2022年完成食品安全抽检任务12853批次,达到4批次/千人的要求,不合格率2.7%,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率2.36%,不合格任务处置率100%。
5.强化应急处置。制定印发《漯河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程序。2019年以来,每年均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持续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6.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根据国家、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我市居民饮食特点研究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建立全市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专家队伍。每季度组织市政府食安委主要成员单位召开全市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上报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信息和食品安全形势分析报告。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业务骨干就2022年以来食品安全源头治理、隐患排查、食品抽检、风险监测、行政执法、案件查办等情况进行交流,食品检验检测机构、食品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就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7.强化科技支撑。高标准建设中原食品实验室,成为全省十大实验室之一,13个科研团队180名科研人员已陆续入驻实验室开展科研活动,实现了挂牌即运营的目标。成立河南省肉品技术创新中心,由双汇集团牵头,联合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河南农业大学、芬美意香料(中国)有限公司等为主要技术支撑进行联合攻关,充分体现产学研联合攻关的运行模式,实现“零距离”的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先后与中国科学院河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河南工业大学、郑州轻工业大学、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等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成全省首家食品产业技术市场,进驻创新主体48家,开展线上技术交易60余项,成交额已突破2亿元。完善成果转化机构建设,全市新增6个合同登记机构,技术合同登记14.35亿元,其中食品领域技术合同登记额4.43亿元,超额完成任务。
8.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在我市建立漯河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漯河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双汇专仓两个监管仓,制订印发《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工作规范》,对监管仓工作区域布局、运行流程、操作规范等进行全方位规范提升。协调公安、商务、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驻仓监管组,实行专人闭环管理,强化常态化监测,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三专四不”有关要求。依托“豫冷链”系统开展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工作,自监管仓投入运行以来,累计查验入仓进口冷链食品3647批,6.86万吨。开展货物、环境、人员核酸检测69819批次。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对照开展应急演练,紧急处置外地通报和本地涉疫进口冷链食品突发情况20余次,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三)生产经营状况
1.压实主体责任。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产品追溯、不合格食品召回等制度,推动企业自觉规范生产、守法经营。在全市全面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指导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岗位,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目前全市19447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已全部上岗履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组织食品安全管理岗位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利用“食安员抽考”APP和“豫食考核”APP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考核,实现生产经营单位覆盖率100%,参考人员考试合格率100%。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开展“三小”治理提升行动,督促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依法依规提升标准,登记备案。已建成名特优食品小作坊7家、食品小经营店示范店40家,通过典型带动,形成一点带一片的良好带动效应。
2.强化过程控制。深入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三粉(粉条、粉丝、粉皮)”专项整治、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大风险排查力度,积极营造良好食品消费环境。组织市场监管、教育、卫健部门和行业协会、重点企业,联合制定《学校集体用餐配送指南》团体标准,突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关联学校和相关部门的闭环管理。全市697家学校食堂和12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10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强化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供餐等全链条风险防控,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水平。
3.探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新模式。结合我市食品产业特点和发展现状,积极探索政府、银行、保险公司、企业“四位一体”的“政银保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运作模式,由政府牵头、市场监管部门、保险公司、相关银行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引导关系民生的重要领域和风险等级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实现政府主导、银行代保、企业减负、群众受益,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截至目前,累计为全市3325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食品安全风险保障。
(四)食品安全状况
近三年,国家、省对我市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超过98%,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事件。第三方机构调查显示,我市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为86.1%,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5.03分。
(五)示范引领
1.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委《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组织市县乡村四级干部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三清单一承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和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创新实施“五图工作法”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落地,在全省率先形成“示范化引领、整体化推进、一体化落实”的工作格局,探索出的“漯河经验”被国务院食安办专刊刊发,在全国推广。目前,全市19447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明确了3718名包保干部,覆盖率100%,签订食品安全责任和任务承诺书3718份。
2.大力推行智慧监管。在全市推广应用“互联网+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信息化平台,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依托平台录入信息,利用大数据AI抓拍技术将食品安全从“幕后”推到“台前”,形成智慧监管联动机制,实现食品安全质量源头能溯、过程能控、风险能防、去向能追、责任能究、社会能查。目前全市已有32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和17400余家食品经营单位纳入“互联网+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信息化平台,完成风险等级评定和首次监督检查16111家,平台累计抓拍各类违法违规信息69400余条。
3.创新实施信用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和工作协作机制,修订《漯河市食品行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办法》,依托漯河市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专业模型,完成全市548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进一步构建信息归集、分级分类、结果推送(运用)、差异化监管、信息公示等闭环式信用监管机制。统筹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及公示工作,2022年归集并向社会公示企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189万余条。与平顶山市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地域多部门联合检查,在全省创新实施食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4.有效治理食品安全谣言。建立漯河市互联网辟谣平台,打造全市网络辟谣工作的主阵地,平台开设“权威发布”“谣言曝光台”“以案说法”“法律法规”和“百科知识”五大板块,建立谣言抓取、识别、分析系统,采取人工与智能相结合的方法,抓取、识别、分析谣言,组建由公安、医疗卫生、市场监管、教育、媒体等部门组成的谣言治理专家队伍,充分发挥所在行业领域的知识优势,定期发布辟谣案例信息、防骗技巧等网络辟谣知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开展“出彩漯河e起守护——抵制网络谣言 共建清朗空间”网络文明主题宣传活动,扩大网络辟谣宣传覆盖面,引导网民正确理解分析网络谣言,做到文明上网、理性发声。举行“抵制网络谣言 共建清朗漯河”签名仪式,增强网民自我保护和抵制网络谣言的意识,营造网络辟谣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漯河市委网信办《引领网民在建设网络文明中主动作为》入选全国网络举报一体化机制建设创新实践案例,被中央网信办以2022年1号文的形式通报表彰。
5.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同省市场监管局签署《共同推进漯河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快推进河南省食品安全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坚持“三链同构”,加快“六个打通”,推进“三大改造”,开展“三品行动”,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监管服务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利用食品产业优势,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产业融合,持续提升食品产业能级,着力打造完善丰满的绿色食品产业生态。以双汇为链主的河南省肉制品全产业链被确定为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卫龙食品被评为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现场会在漯河市召开。我市坚持“三链同构”推动食品产业向纵深发展的经验做法被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通报表扬。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风险防范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通过自查发现个别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对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掌握和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认识还不够,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二是“三小”基础还比较薄弱。由于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实行登记备案制,准入门槛低,部分“三小”基础条件差、硬件设施落后,“三小”规范整治难度较大。
三是氛围营造还不够浓厚。从第三方测评情况看,部分偏远乡镇、农村地区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还较低,抽取的个别测评对象对创建工作还不知晓。
三、自查结论
通过自查,我市食品安全总体工作达到了全面落实“四个最严”、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发挥等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