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评选通知!

2023-01-03

关于开展2022年度“消费维权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讲好消费维权故事,提高新闻单位和广大新闻工作者对消费维权工作宣传报道的积极性,鼓励新闻工作者多出作品、多出精品,漯河市消费者协会决定开展2022年度消费维权好新闻评选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评作品要求

(一)刊播媒体,必须是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刊、通讯社,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

(二)刊播期限,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三)题材应与消费、消费维权有关,主题鲜明、题材新颖,有一定的感召力、影响力。

(四)报刊类、广播类、电视类、网络类新闻作品均可参评。

二、参评作品格式

(一)报刊类:附报刊原件1份、推荐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推荐表)1份、作品电子档。

(二)广播、电视类:录在适合的媒质上,每件作品附相应的媒质1份、推荐表1份、作品文字稿电子档。

(三)网络类:附网站下载件1份、推荐表1份、作品电子档。

(四)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分别视为同一件作品,除按以上要求外,还要附作品简介文字稿和电子档。

(五)参评作品的作者署名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送评时不得更改。用笔名署名的,需如实填写真实姓名。电子档统一报送至邮箱:lhxxbgs315@126.com

三、参评范围

作品内容涉及漯河市消费维权工作的作者均可参评。

四、参评数量

各单位或个人参评作品,由各自单位直接推荐,个人参评作品最多3件,单位参评作品最多9件。

五、参评截止时间

各参评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和数量,于2023年1月31日前将参评作品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评选和奖励

(一)评选工作由市消协邀请消费维权、市场监管、高校等领域的资深人士和消费者代表组成评委,以投票方式进行。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二等奖3名

三等奖6名

联系电话:0395—2923315

邮箱:lhxxbgs315@126.com

漯河市消费者协会

   2022年12月28日


编辑:朱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