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颍县人民法院南街法庭庭长张晓明成功调解并执行完毕一起历时数年的民间借贷纠纷,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2012年11月,潘某因生意周转向张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此后多年,张某多次催讨,潘某均以“款项实为合伙投资”“未实际交付”等理由拖延。张某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晓明通过细致审阅卷宗、梳理争议焦点,明确了借贷关系依法成立。庭审中,张晓明法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耐心倾听双方陈述,严谨核对证据。针对案件事实年代久远、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他采用“背靠背”等方式进行调解,深入沟通,充分释法明理,最终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为实现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判决后张晓明法官并未止步于结案,而是主动延伸职能,围绕判决内容进行释明和督促。在法官的努力下,潘某最终主动偿还了全部借款,这起积年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为表示感谢,张某到南街法庭,将印有“秉公执法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张晓明法官手中,表达对法院公正裁判的诚挚感谢。
这起案件的妥善处理,是法庭践行司法为民、推动矛盾实质化解的一个缩影。临颍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讯员:张小婷
统筹:张丽霞
审核:赵明
